2022年3月典型案例
2022年3月典型案例
案例學習一
假作為、亂作為......貴州3名干部被通報
(來源:黔微普法)
為堅決防止在貫徹落實新國發2號文件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尤其是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問題發生,正確引導各級黨員干部以奮發進取、真抓實干的作風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現將在履職盡責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3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銅仁市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成員、副理事長吳崗假作為問題。2020年12月22日,吳崗到思南縣甕溪鎮大塘村開展定點幫扶工作,為補足市殘聯當年應開展定點幫扶次數,吳崗在幫扶工作中更換了兩套不同顏色外套拍攝照片,用于編輯3期到大塘村開展脫貧攻堅定點幫扶工作的虛假簡報,應付幫扶工作考核,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11月,吳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德江縣錢家鄉政府農業服務中心工作員梅再紅在服務群眾中不作為問題。2018年,梅再紅在負責代收德江縣錢家鄉黃土村群眾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金)工作中,責任心不強,未匯總登記已交費群眾名單,在上繳群眾養老保險金時僅憑記憶上繳,致使其中111名群眾的養老保險金被漏繳,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6月,梅再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沿河縣甘溪鎮原鎮長楊學超亂作為問題。2019年,甘溪鎮引進的貴州蘇貴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經營虧損,無力支付農戶勞務費及產業受損補償費,時任甘溪鎮鎮長的楊學超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擅自決定將甘溪鎮幼兒園征地結余專項資金12余萬元調借給蘇貴公司支付農戶“甜豌豆產業受損補償”和種植甜豌豆的勞務等費用,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3月,楊學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有的不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中弄虛作假;有的漠視群眾利益和疾苦,對群眾切身利益不走心不用心;有的無視黨的紀律規矩,個人隨意拍腦袋決策,等等。表象是不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等不良作風,實質是主觀主義、功利主義、官本位思想嚴重,根源是政績觀錯位、責任心缺失。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僅是簡單的作風問題,更是嚴肅的政治問題,必須嚴懲嚴治、堅決糾正。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認真履行主體責任,自覺從堅持政治原則、嚴明政治紀律的高度來審視,把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重要政治任務,緊盯新動向新表現,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抓具體抓深入,以扎實成效詮釋政治擔當。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帶頭查擺和糾正自身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力戒空談、真抓實干,以行動示范表率、釋放信號、引領新風。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和對貴州對銅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國發2號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的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強化監督,確保執行不偏向、不變通、不走樣,堅決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尤其是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問題,大力開展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旗幟鮮明為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撐腰鼓勁,著力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和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奮力開創貴州高質量發展新的“黃金十年”貢獻銅仁力量提供堅強紀法保障。
案例學習二
酒駕醉駕,銅仁2名公職人員被查處
(來源:黔微普法)
2022年,銅仁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深化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集中整治行動。為扎實開展深化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集中整治行動,推動形成教育提醒常態化、查處震懾常態化、通報曝光常態化,促使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市深化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集中整治行動辦公室將在今年集中整治期間,依托市內媒體和市紀委市監委網站、微信公眾號開設“曝光臺”,不定期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進行公開曝光,持續釋放查處從嚴、問責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
現將近期查處的2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通報如下:
1.印江縣住建局消防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楊勇酒后駕車問題。2022年1月11日,楊勇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印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發現,經測試其酒精含量為40mg/100ml。同日,印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2022年3月6日,楊勇受到政務警告處分,調整至紫薇鎮工作。印江縣住建局黨組書記被全縣通報批評;縣住建局分管領導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印江縣委統戰部機關工勤人員付剛酒后駕車問題。2022年1月13日晚,付剛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印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測試其酒精含量為24mg/100ml。同日,印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2022年3月7日,付剛受到警告處分,調整至沙子坡鎮工作。印江縣委統戰部分管領導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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